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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5023X/2024-00033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4-03-2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三河市2024年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三河市2024年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为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19万元,支持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方面形成制度成果,探索建成管理规范、利用有序的实践典范,为面上铺开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二、绩效任务目标

  围绕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保障户有所居、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宅基地有偿退出四项内容,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实践,总结培树审批利用典型模式。一是完善农村宅基地基础调查信息库。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补充调查,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加强乡镇宅基地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强化宅基地日常巡查,将宅基地新建、翻建纳入宅基地审批管理。三是探索推进农业农村部县级宅基地审批系统使用工作,实现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化。将宅基地新建、翻建的审批纳入县级审批系统管理。四是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着力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持续创建更多的盘活利用典型。五是强化宣传总结。加强乡村基层人员政策宣传培训;注重经验总结,每季度至少向省报送1篇高质量典型案例,11月底前报年度总结材料。

三、资金使用环节

省级试点专项资金19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实施引导;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农业农村部县级宅基地审批管理平台及自建平台应用等。

四、实施重点

(一)完善宅基地基础数据。按照要求重点指导镇村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基础信息相关数据,有效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加强与建行合作,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宅基地基础数据台账,为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二)注重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市镇两级通过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微信群推送政策法规文章、业务轮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促使镇村干部、乡村群众熟悉宅基地相关政策,为更好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三)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乡镇宅基地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明确审批受理窗口,实现宅基地审批流程、指南等上墙,方便群众办事。推进落实《三河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三河市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等市级制度指导镇级落实“三到场”要求(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加强动态巡查,完善村级宅基地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作用。推进宅基地审批信息化建设,将宅基地新建、翻建审批纳入县级审批系统管理。总结推广适用的镇、村操作模式,稳步推进全市审批业务全覆盖。

   (四)推进宅基地盘活利用。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实施《三河市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三河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三河市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三河市发展农宅合作社实施意见》,拓展试点镇、村,鼓励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引导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资源,探索推行“村集体+合作社+社会资本+农户”模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开展农业休闲旅游、文旅产业、集约用地等示范,全面总结典型经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组织推进。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宅基地改革管理中心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总结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项目监督。加强对省级财政安排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省市要求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和信息填报工作。

(三)开展绩效评价。按规定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完善相关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项目资料,作为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深入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挖掘和总结宅基地试点示范典型经验。全面总结制度成果及典型模式,确保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实践成果,按期完成省级试点示范建设任务。11月底前将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及典型做法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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